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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產品上市銷售有哪些檢驗要求?
發布時間:2020-02-20 點擊數:2755
一、機構要求:
應當具備相應的檢驗條件,符合《消毒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由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通過實驗室資質認定,在批準的檢驗能力范圍內從事消毒產品檢驗活動。
二、檢驗依據:
消毒產品衛生標準、技術規范和檢驗規范開展檢驗。
三、產品要求:
所有檢驗項目應使用同一個批次產品完成;補做檢驗項目的可使用不同批次;送檢樣品應當為監督封樣,并附有產品標簽(銘牌)、說明書。
四、檢測項目:
進行理化指標、殺滅/抑制微生物指標和(或)微生物指標、毒理安全性指標、指示物技術指標。
五、檢驗方法:
如果衛生標準、技術規范沒有明確檢驗方法,可按照企業標準進行檢驗。
六、檢驗報告:
出具檢驗報告(含結論),對檢驗數據和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具體格式和要求參照ws628-2018《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
注意:對出具虛假檢驗報告或者疏于管理難以保證檢驗質量的消毒產品檢驗機構,給予嚴肅處理。 上一篇:抑菌洗手液怎樣辦理衛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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